
珠海市离婚证怎么办:在珠海市办理离婚手续,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并按照规定流程提交材料。本文将详细介绍珠海市离婚证办理的流程、所需材料、费用以及注意事项,为居民提供全面的指引。
一、办理条件
1. 双方自愿离婚。
2. 结婚证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3. 离婚协议书,由双方协商一致。
4. 子女抚养权、财产分割等相关协议,有协议的附上协议。
5. 婚姻状况证明(户口本或婚姻关系证明)。
二、办理流程
1.民政局登记:双方携带所需材料到珠海市任意一家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。
3.领取离婚证:30天冷静期过后(在特殊情况下可申请缩短),双方共同到民政局领取离婚证。
三、材料清单
1. 结婚证原件。
2.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3. 离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。
4. 子女抚养权、财产分割等相关协议原件及复印件(如有)。
5. 婚姻状况证明(户口本或婚姻关系证明)。
四、费用
离婚登记费用:20元/人
五、注意事项
1. 冷静期:离婚登记后有30天的冷静期,期间任何一方可以撤回离婚申请。
2. 未成年子女抚养权: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问题,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方式解决。
3. 财产分割:当事人双方对共有财产的分割应根据协议或法律规定进行。
4. 离婚后户口迁移:离婚后户口迁移需要到社区居委会办理。
5. 夫妻共同债务:离婚后夫妻仍对共同债务承担偿还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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