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,企业倒闭已成为不可避免的问题。当企业无力偿还债务时,就需要通过破产程序来处理。那么,企业倒闭后,如何办理赔偿手续呢?
一、企业倒闭赔偿手续
当企业被宣告破产后,需要按照以下步骤办理赔偿手续:
1. 提交破产申请:企业法定代表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,并提供相关材料。
2. 债权人申报:债权人在破产受理通知书发布后45天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。
3. 财产清算:管理人对企业财产进行清算,变现后用于偿还债务。
4. 分配清偿:根据债权等级和清算所得,对债权人进行清偿。
5. 债权清偿完毕:管理人向法院提交结案报告,经法院核准后,破产程序宣告结束。
二、企业倒闭赔偿顺序
根据法律规定,企业倒闭后赔偿顺序如下:
1. 破产费用:包括管理人报酬、律师费用、专家咨询费等。
2. 职工债权:包括工资、社保、抚恤金等。
3. 税收债权:包括税金、罚款等。
4. 普通无担保债权:包括未优先受偿的债务。
5. 有担保债权:包括担保债权、抵押债权等。
6. 股东出资:股东应当在认缴出资范围内承担相应债务。
三、企业倒闭后赔偿不足怎么办
如果企业清算所得不足以偿还所有债务,债权人可以向企业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主张权利,要求其承担补充赔偿责任。具体情况如下:
1. 股东承担补充赔偿责任:股东对企业债务负有有限责任,但如果其滥用职权或存在重大过错,导致企业破产,则需要承担补充赔偿责任。
2. 实际控制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:实际控制人对企业的行为承担最终责任,如果其存在控制失当或滥用权力等情况,导致企业破产,则需要承担补充赔偿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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