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借款不还谁赔偿怎么办呢?
案例一:
小王向小李借款1万元,约定一月后归还。但到期后,小李多次催要,小王却一直拖延不还。小李无奈之下,将小王告上法庭。法院判决小王必须归还借款1万元及利息。由于小王无力偿还,法院判决小李的债权由小王的担保人小张承担。
案例二:
小张向小刘借款5万元,用于生意周转。约定三个月后归还。到期后,小刘多次催讨,小张却以生意亏损为由拒绝还款。小刘于是起诉至法院。法院判决小张必须归还借款5万元及利息。由于小张已将借款挥霍一空,无力偿还。法院判决小刘的债权由小张的父母承担。
借款不还,谁来承担赔偿责任?
借款不还的赔偿责任由借款人承担。如果借款人没有偿还能力,债权人可以向借款人的担保人或者连带责任人追偿。
担保人
担保人是为借款人的债务承担担保责任的人。担保人可以是自然人,也可以是法人。当借款人不能履行债务时,债权人有权向担保人追偿。
连带责任人
连带责任人是与借款人共同承担债务的人。连带责任人与借款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。也就是说,债权人可以向连带责任人中的任何一人主张全部债权。
借款不还怎么办?
借款人如果无法按时偿还借款,应及时与债权人沟通,说明情况,协商还款计划。切不可逃避债务,否则将会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。
债权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:
催收:向借款人发送催款通知书,要求其尽快还款。
起诉:向法院提起诉讼,请求法院判决借款人归还借款及利息。
申请强制执行:如果法院判决后借款人仍不还款,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,查封、扣押、拍卖借款人的财产用于偿还债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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