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工伤事故中,工伤鉴定是确定劳动者伤残等级、赔偿责任的基础。但有时,因各种原因,工伤鉴定机构会做出“未评级”的。那么,面对未评级的情况,劳动者该怎么办呢?如何获得赔偿?
未评级的类型
工伤鉴定做出未评级的,一般有两种情况:
不能评定伤残等级:指劳动者虽因工致伤,但伤情复杂、难以确定伤残等级,需要进一步观察治疗。
未达到评定标准:指劳动者因工致伤,但伤情较轻,不符合评定工伤伤残等级的标准。
赔偿处理
对于不能评定伤残等级的情况,劳动者可继续进行治疗,待伤情稳定后再申请鉴定。在此期间,劳动者可按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相关规定,享受医疗费、误工费等工伤保险待遇。
对于未达到评定标准的情况,劳动者可享受医疗费、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待遇。其中,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标准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-12个月。
申请复核
如果劳动者对工伤鉴定有异议,可申请复核。复核程序如下:
1. 提出书面申请,向原鉴定机构所在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复核申请。
2. 审查材料,劳动行政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,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。
3. 组织复核,劳动行政部门会组织专家对原鉴定进行重新评定。
4. 作出决定,复核专家组会根据复核结果,作出最终的鉴定。
司法途径
如果复核后仍对鉴定不满意,劳动者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。具体流程如下:
1. 提起诉讼: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,要求确认工伤鉴定无效或变更。
2. 举证质证:在诉讼过程中,劳动者需提供相关证据,证明工伤鉴定存在错误。
3. 法院判决:法院会根据证据进行审理,作出最终判决,确认或变更工伤鉴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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