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,不仅会对身体造成伤害,还有可能加重原有的病情。受害人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,获得合理的赔偿呢?
一、车祸把病情加重怎么办赔偿
当车祸导致既往病情加重时,受害人可以根据以下法律规定要求赔偿:
1. 《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: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,应当赔偿医疗费、护理费、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,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。
2. 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七十六条: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,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。
受害人需要提供以下证据证明病情加重与车祸之间的因果关系:
车祸发生前后的病情证明:证明既往病情的情况。
事故责任认定书:说明车祸责任。
医疗记录:记录车祸后病情加重的情况。
专家鉴定:由医学专家对病情加重与车祸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鉴定。
二、车祸致病情加重 如何鉴定因果关系
对于车祸致病情加重,鉴定因果关系是关键。受害人可以委托医学鉴定机构进行鉴定。鉴定机构会根据受害人的病历、检查结果、治疗方案等证据,分析病情加重与车祸之间的关联性。
鉴定一般分为三种:存在因果关系、可能存在因果关系或不存在因果关系。如果鉴定为存在因果关系,则证明车祸加重了受害人的病情,受害人可以要求赔偿。
三、车祸导致既往疾病复发 索赔事项
车祸导致既往疾病复发的,受害人可以索赔以下事项:
医疗费:治疗复发疾病所产生的费用。
误工费:因复发疾病而无法工作的收入损失。
护理费:因复发疾病而产生的护理费用。
精神损害赔偿:疾病复发对受害人造成的身心痛苦。
交通费、食宿费:因治疗复发疾病而产生的交通和食宿费用。
值得注意的是,索赔金额应以实际损失为基础,并提供相应的证据佐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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