婚姻关系破裂后,户口问题也成为离婚后的一个重要难题。尤其对于在海南办理离婚后需要迁回的海南户口人员来说,更需了解相关的政策和办理流程。本文将详细介绍离婚后迁回海南户口的相关规定和办理指南,为有此需求的人士提供必要的帮助。
一、取得离婚证明或法院判决书
离婚后迁回海南户口的第一步是取得离婚证明或法院判决书。如双方协商一致办理离婚,可到民政局领取离婚证。如法院判决离婚,则需取得法院生效的离婚判决书。
二、办理户口迁移证
取得离婚证明或法院判决书后,当事人需要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。办理时需提供以下材料:
1. 户口簿原件;
2. 离婚证明或法院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;
3.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
4. 迁移证费用。
派出所审核材料后,会开具户口迁移证。
三、迁回海南户口
取得户口迁移证后,当事人携带迁移证、身份证、户口簿等材料到海南省公安厅户政处办理迁回户口手续。办理时需提供以下材料:
1. 户口迁移证原件;
2.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
3. 户口簿原件;
4. 离婚证明或法院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;
5. 迁回海南的相关证明材料(如房产证、工作证明等)。
户政处审核材料后,会为当事人办理迁回户口手续。
四、注意事项
1. 办理迁回户口手续时,当事人须亲自到场。
2. 如果当事人户口在海南省内其他市县,需先将户口迁至原籍市县后再迁回海南省公安厅户政处。
3. 如果当事人户口在海南省外其他省市,需先将户口迁至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,再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将户口迁至海南省公安厅户政处。
4. 办理迁回户口手续需要一定的时间,请当事人耐心等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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